医字的含义
医字的解释
医
- 五行:土
- 康熙笔画:7
- 拼音:yī
- 繁体:醫
- 笔画:7
- 部首:匚
医字寓意
【医】医 (醫) yī 治病:医疗。医术。医务。医道。 治病的人:医士。医生。医德。 治病的科学:西医。中医。
医字解释
【医】[①][yì][《廣韻》於計切,去霽,影。]亦作“1”。古时盛弓弩矢的器具。[②][yī]“醫1”的简化字。
医字诗词来源
【医】腹中书籍幽时晒,肘后医方静处看。唐·作者:严武《寄题杜拾遗锦江野亭》
韩康灵药不复求,扁鹊医方曾莫睹。唐·作者:李嘉祐《夜闻江南人家赛神因题即事》
莫只忘形与死心,此个难医病最深。中唐·作者:大义《坐禅铭》
还须医卜掩行藏,行住坐卧无忧虑。唐·作者:杨行真人《还丹歌 其十六》
铺设暖房迎道士,支分闲院著医人。中唐·作者:王建《题元郎中新宅》
白日卧多娇似病,隔帘教唤女医人。中唐·作者:王建《宫词一百首 其四十四》
内中不许相传出,已被医家写与人。中唐·作者:王建《宫词一百首 其一百一》
长安多病无生计,药铺医人乱索钱。中唐·作者:张籍《赠任道人》
人稀地僻医巫少,夏旱秋霖瘴疟多。唐·作者:白居易《得微之到官后书备知通州之事怅然有感因成四章 其三》
僧说客尘来眼界,医言风眩在肝家。唐·作者:白居易《眼病二首 其一》
医师尽劝先停酒,道侣多教早罢官。唐·作者:白居易《眼病二首 其二》
枕上愁吟堪发病,府中欢笑胜寻医。唐·作者:白居易《岁暮夜长病中灯下闻卢尹夜宴以诗戏之且为来日张本也》
身作医王心是药,不劳和扁到门前。唐·作者:白居易《病中诗十五首 其四 病中五绝句》
心本绝尘何用洗,身中无病岂求医。唐·作者:智真《偈 其一》
阴毒伤寒脉又微。四肢厥冷最难医。唐·作者:敦煌曲子《定风波 其一 伤寒三首》
更遇盲医与宣泻。休也。唐·作者:敦煌曲子《定风波 其一 伤寒三首》
明医识。垛积千金医不得。唐·作者:敦煌曲子《定风波 其二 伤寒三首》
明医识。喘粗如睡遭沉溺。唐·作者:敦煌曲子《定风波 其三 伤寒三首》
亦复不欲有诸见,即是法王无上医。唐·作者:傅翕《行路难二十篇并序 其七 第七章明般若无诤》
韩康灵药不复求,扁鹊医方曾莫睹。唐·作者:李嘉祐《夜闻江南人家赛神因题即事》
莫只忘形与死心,此个难医病最深。中唐·作者:大义《坐禅铭》
还须医卜掩行藏,行住坐卧无忧虑。唐·作者:杨行真人《还丹歌 其十六》
铺设暖房迎道士,支分闲院著医人。中唐·作者:王建《题元郎中新宅》
白日卧多娇似病,隔帘教唤女医人。中唐·作者:王建《宫词一百首 其四十四》
内中不许相传出,已被医家写与人。中唐·作者:王建《宫词一百首 其一百一》
长安多病无生计,药铺医人乱索钱。中唐·作者:张籍《赠任道人》
人稀地僻医巫少,夏旱秋霖瘴疟多。唐·作者:白居易《得微之到官后书备知通州之事怅然有感因成四章 其三》
僧说客尘来眼界,医言风眩在肝家。唐·作者:白居易《眼病二首 其一》
医师尽劝先停酒,道侣多教早罢官。唐·作者:白居易《眼病二首 其二》
枕上愁吟堪发病,府中欢笑胜寻医。唐·作者:白居易《岁暮夜长病中灯下闻卢尹夜宴以诗戏之且为来日张本也》
身作医王心是药,不劳和扁到门前。唐·作者:白居易《病中诗十五首 其四 病中五绝句》
心本绝尘何用洗,身中无病岂求医。唐·作者:智真《偈 其一》
阴毒伤寒脉又微。四肢厥冷最难医。唐·作者:敦煌曲子《定风波 其一 伤寒三首》
更遇盲医与宣泻。休也。唐·作者:敦煌曲子《定风波 其一 伤寒三首》
明医识。垛积千金医不得。唐·作者:敦煌曲子《定风波 其二 伤寒三首》
明医识。喘粗如睡遭沉溺。唐·作者:敦煌曲子《定风波 其三 伤寒三首》
亦复不欲有诸见,即是法王无上医。唐·作者:傅翕《行路难二十篇并序 其七 第七章明般若无诤》
医字的康熙字典解释
【医】【子集下】【匸字部】 医; 康熙笔画:7; 页码:页155第05【唐韻】【正韻】于計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壹計切, 音翳。【說文】盛弓弩矢器。从匸,从矢亦聲。【齊語】兵不解医。又【玉篇】所以蔽矢也。或作翳。(醫)【唐韻】【韻會】於其切【正韻】於宜切, 音翳。【說文】治病工也。【禮·曲禮】醫不三世,不服其藥。【史記·扁鵲傳】爲醫或在齊,或在趙。 又官名。【周禮·天官】醫師掌醫之政令,聚毒藥以供醫事。註醫師,衆醫之長也。【後漢·百官志】太醫令一人六百石。【註】掌諸醫。 又蟲名。【崔豹·古今注】蝘蜓,一名蛇醫。 又【集韻】或作毉。【後漢·郭玉傳】毉之爲言意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正韻】 隱綺切,音倚。【韻會】飮也。【五音集韻】梅漿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酒正】辨四飮之物,二曰醫。【註】醴濁釀酏爲之則少淸矣。 又【集韻】或作醷,亦作臆。【周禮·天官·酒正註】鄭司農說,《內則》漿水臆,醫與臆音亦相似,文字不同,記之者各異耳。此皆一物。【釋文】醷,本又作臆。 又【集韻】壹計切,音医。【周禮·六飮】一曰醫。徐仙民讀。(醫)考證:〔【周禮·天官】醫師。【註】醫師,衆醫之長。【疏】掌醫之政令,聚毒藥以供醫事。〕 謹照原文改醫師掌醫之政令,聚毒藥以供醫事。註醫師,衆醫之長也。